|
English
设为首页
添加收藏
网站导航
提前交收程序与按期交收基本相同,不同之处:
买卖方均有提前交收的条件(即买方有足额货款,卖方有存货凭证)这是前提。
买方或卖方在交货日倒数第五个交易日前,可向市场申请提前交收。如双方有协议,市场根据协议对货款进行划拨。
关于我们
|
法律声明
|
隐私保护
|
意见反馈
|
人才招聘
|
网站合作
|
友情链接
|
联系我们
浙江塑料城网上交易市场版权所有 2004-2008
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:
浙B2-20080137
浙ICP备08004581号